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要 求 |
分值 |
A1 师德 师风 |
B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断提升自身师德修养,无师德失范行为。 |
教师个人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人事师资科抽查并审核。 |
5 |
B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敬业奉献。积极承担管理类工作,态度积极,绩效领先。 |
5 |
A2 教学 实绩 |
B3、遵循教学规律,有正确的教育思想。不断提高教学基本功和专业知识水平。熟练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工作。 |
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教师发展中心抽查并审核。 |
10 |
B4、胜任本专业课务,且课时数达相应岗位标准。教学业务能力强,实绩显著(名列前茅或上升幅度显著)。家长或学生课堂满意度达85%以上,同行评价良好以上。 |
学校提供课务安排表、满意度调查表并考核,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
20 |
A3 科研水平 |
B5、立足教育教学实践,积极参加教科研探究活动,并取得明显业绩,其中:太仓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每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苏州市级及以上获奖1篇,或主持太仓市级及以上以上课题且有研究成果;太仓市学科能手、学科新秀每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太仓市级及以上获奖1篇。各类学科带头人均需按原称号类别提交相关论文或课题。 |
教师个人提供发表或获奖论文原件,学校对照考核,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
30 |
A4 示范 引领 |
B6、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其中:太仓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每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1节,或每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讲座2次;太仓市学科能手、学科新秀每年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1节,或每年在校级及以上分别开设公开讲座2次和1次。各类学科带头人均需按原称号类别对应开设有关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 |
教师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照考核,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
15 |
B7、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学科梯队建设,其中:太仓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需每年至少独立指导1名本校青年教师,或联系指导1名本市外校青年教师;太仓市学科能手、学科新秀应主动承担起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的责任,带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培训活动。 |
学校负责考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
15 |
A5 其他 |
B8、在校本教材编写、特色资源库建设、微课制作、技能比赛和指导学生参赛等某一领域有较显著成绩或有较大影响。 |
教师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照考核,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
5 |
B9、在被命名为太仓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之后,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并取得较好业绩。 |
人事师资科负责审核。 |
5 |
B10、在年内参加上一级骨干教师遴选、评优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或有其他突出贡献。 |
人事师资科负责审核。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