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多媒体移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高效发挥其信息化办公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的信息化教育工作水平,特制订多媒体移动设备管理制度。
1.多媒体移动设备主要指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移动投影仪等。移动设备由学校装备室统一编号上册管理,所有配套软件及资料建专档保存在器材室。
2.多媒体移动设备实行借用签字制度,并需先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借出,不得借于校外任何人员使用。一旦设备出现人为引起的各类故障,由借用期间的相关借用签字人负责赔偿或维修。
3.原则上多媒体移动设备优先服务于管理和教学。在各级各类竞赛、交流展示等活动中确需使用移动设备而带出学校的,由活动参与责任人向校长室申请,然后由相关活动参与责任人向装备室签字借用。活动期满后,需及时还回装备室,供教学及办公正常借用。移动设备借用期间,不得删除、修改或泄露设备上任何数据,确保移动设备的数据安全。
4.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拆开机壳,拆卸或调换移动设备上的任何元件。当移动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时,由学校装备室联系销售方统一维修或升级。
5.借用者在使用移动设备之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明白其各部件的功能和操作方法,若不懂得设备部件的,不得随意操作。
6.使用者在使用移动设备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好防尘、防液、防震、防病毒,以免引起设备故障。并要保护好各部件,不得随意划伤移动设备各部件的表面,不得重力敲打,不得播放劣质光盘,要定期对电池放电和充电,确保各部件较长的使用寿命。
7.使用者在对软件和系统不熟悉的情况下,不得对硬盘进行重新分区或格式化硬盘,不得随意卸载笔记本电脑原装的各类软件系统,不得随意安装不安全或不兼容的软件,以免引起笔记本电脑的软件系统故障。
8.每学期末,所有移动设备都要归还学校装备室,并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学校装备室每学期末都要清点设备数量,做到账物相符。新学期开学,需要借用移动设备的,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2018年10月